餐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7篇
餐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2023年关于餐饮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带来餐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餐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
一、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二、食品充分加热,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内生,烘烤食品受热均匀。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五、剩余食品及原料应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六、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锅烧透后再供应。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
在盘边的汤汁要用消毒布揩擦。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应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千净、灶上、下地面应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九、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油烟机罩。
餐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2)
一、 收入管理
1. 点菜单、加菜单、酒水单专门印制(印制通号),实行专人管理,连号结算。
2. 收银员每天做好收入明细帐,在当天的业务结束后将现金如数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将银行存款单与收入单据一并交财务人员。
二、 支出管理
1.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杜绝坐收坐支。
2. 货款实行按15天/次结算,由两人到场,按据付款,签字认可。
3. 水、电、气、税收等按正式发票结算。
4. 工人工资造册本人签字领取。
三、 采购管理
1. 菜品、调料等原材料采购实行一人购买,一人收货,两人签字认可,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
2. 管理人员随时入市了解掌握市场行情,确保采购物品物美价廉。坚决杜绝出现虚报数量,提高价格等现象,如发现一次,扣供货商500元。
四、 前厅管理
1. 服务人员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协作配合,做到热情服务,高效服务。
2. 安排专人兼职负责开关招牌灯,每天下午六点钟开、关门离开关。
五、 厨房管理
1. 厨师要坚持节约成本、提高质量的原则,杜绝出现浪费等情况,达到让顾客满意、增加收益的双赢目的。
2. 保持厨房干净整洁,注重个人卫生,坚决杜绝出现菜品污染等现象。
3. 厨师要根据气候时节,顾客喜好,不断加强菜品创新。
六、 财务管理
1. 坚持日清月结制度,收支凭据。财务人员每月5日前,通报上月收支情况。
2. 财务人员要做好资产管理、收支结算、帐务核算等工作,做到严格核算、准确无误,确保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3. 帐务核算要做到收支清楚,账目清楚,并做好成本分析。
4. 库存酒水等物品实行明细帐管理。
餐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3)
1、餐厅员工要按时上、下班时,不得迟到早退。
2、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会客、看书报、下棋等,不得带亲戚朋友到餐厅玩耍、聊天。
3、需要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办理准假手续,经批准后方有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办理。
4、上班时需穿戴工作服帽,要干净、整洁,不得裸背敞胸、穿便装、怪服和拖鞋,女员工不留长指甲,男员工不留长发、不得在非吸烟区吸烟。
5、严禁吃、拿食物或物品,不得擅自将厨房食品交与他人,不得借口食物变质而丢掉,严禁人为浪费,食物变质后及时向主管反映,登记后再作处理。
6、自觉养成卫生习惯,保持工作岗位的卫生整洁。
7、服从主管分配,认真按规定要求完成岗位任务。
8、勤奋敬业,吃苦耐劳,互帮互助,积极主动的完成其他各项餐厅工作。
餐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4)
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2、地面、墙璧、门窗顶板板应坚固美观,孔、洞、缝、应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进出。
3、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4、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干净。
6、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及时储藏在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
7、蔬菜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清洗后分类存放,做到勿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大久。
8、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点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9、应备有密盖污物桶、潲水桶,及时倒除,不在厨房隔夜,潲水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10、员工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不得在工作区域抽烟、咳嗽、吐、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11、清洁工作应每日数次,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虫剂应与洗涤剂分开放置,专人管理。
12、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亦不许随便悬挂衣物及放置鞋屐、或乱放杂物等。
13、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餐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5)
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餐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6)
1、餐厅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应在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2、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3、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4、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别传递食品,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污染。
5、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贮存和使用要求。
6、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7、设有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9、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餐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公司后勤社会化改革,加强公司内部餐厅管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员工的正当权益,为公司广大员工提供卫生、洁净的就餐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公司内部餐厅及今后为公司员工提供就餐服务的各类餐饮经营场所。
第二章 餐厅管理
第三条 内部餐厅实行公司与员工共同监视的管理机制,由办公室代表公司负责对餐厅的监视工作,同时广大员工有权就餐厅的经营、服务等方面题目提出建议、意见及投诉。
1、办公室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和卫生防疫等有关部分颁布实行的餐饮管理方面的法规;
(二)在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逐渐制定、健全、完善公司内部餐厅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公司餐饮服务单位的招聘、签约;
(四)负责对公司餐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质量和价格的监视、检查与处罚;
(五)代表公司接受与处理员工对餐厅服务的意见、建议及投诉等。
2、员工监视权利
(一)员工有权就餐厅卫生条件、饭菜质量、价格等方面题目提出疑问、建议、意见或投诉,并有权要求餐厅给予明确答复;
(二)在自愿推举的条件下,由员工当选举产生5名餐厅卫生监视员,由办公室定期召集监视员、餐厅经营者进行三方座谈,集中反映、处理对餐厅经营管理方面的疑问、建议及投诉。
第三章 服务要求
第四条 餐厅餐饮承包服务者须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后未经公司同意,不得转包给其它经营单位,同时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第五条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规,遵守卫生防疫、工商、税务等有关部分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餐饮服务协议。
第六条 餐饮服务单位以服务公司广大员工为宗旨,根据公司生产运行特点与员工的需求做好餐饮服务工作。
第七条 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科学管理,规范服务,为员工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公司办公室负责检查、规范其内部管理规定。
第八条 餐饮服务单位要保证食品质量,办公室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不定期检查、抽查,餐厅应努力增加和不断调剂饭菜口味,严格本钱核算,公道制定菜肴价格,文明服务。第九条餐饮服务单位要设立投诉箱、意见薄,张贴餐厅经营情况公示单,有义务、有责任恳切接受并及时解决员工有关饭菜质量、价格、服务态度、卫生等题目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第十条 餐厅服务经营者未经公司同意,不得随便招聘餐厅工作职员,所聘职员须到公司指定的正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第四章 食品卫生
第十一条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卫生防疫、工商税务等有关管理部分及公司分管部分、广大员工的指导、监视、检查与处罚。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各种牌证,其用度由餐厅经营单位自行承当。
第十二条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接受卫生防疫等主管部分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题目,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提交整改方案。如因餐厅卫生题目遭到处罚,由餐厅经营单位承当,与公司无关。同时公司将酌情进行加倍罚款处理。
第五章 餐饮用具的使用
第十三条 各类餐饮用具、装备均由餐厅自行购置,并应指定专人保管,制定完善的使用条例。
第十四条 应定期对餐饮用具、装备进行维护保养、消毒处理,以确保装备的使用正常和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 使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保证使用安全。
第十六条 做好装备清洁消毒工作,不得加工卫生状态不确定的物品。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餐饮服务单位各从业职员食品卫生安全职责:
餐饮服务负责人(服务协议签约人)职责:
1、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及连带责任。
2、负责制定餐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工作的监视与检查。
3、负责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年检、从业职员的健康检查与食品卫生培训工作。保证卫生许可证的按时年检,做到从业职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与上岗证。
4、负责货源采购、送配点的索证工作,不得采购无食品供给合格证供给点的食品,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可由公司指定采购。
5、保证食品的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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