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霞:
这一封信,希望你保存着,可以作为我们两人这一次交游的纪念。
两月以来,我把什么都忘掉。为了你我情愿把家庭,名誉,地位,甚而至于生命,也可以丢弃,我对你的爱,总算上切而且是挚了。我几次对你说,我从没有这样的爱过人,我的爱是无条件的,是可以牺牲一切的,是如猛火电光,非烧尽社会、烧尽己身不可的。内心既感到了这样热烈的爱,你试想想看外面可不可以和你同路人一样,长久不相见的?因此我几次的要求你,要求你不要疑我的卑污,不要远避开我,不要于见我的时候要拉一个第三者在内。好容易你答应了我一次,前礼拜日,总算和你谈了半天。第二天一早起来,我又觉得非见你不可,所以又匆匆地跑上尚贤坊去。谁知事不凑巧,却遇到了孙夫人的骤病,和一位不相识的生客的到来,所以那一天我终天很懊恼地走了。那一夜回家,仍旧是没有睡着,早晨起来,就接到了你的一封信。-----在那一天早晨的前夜,我曾有一封信发出,约你今天到先施前面来会-----你的信里依旧是说,我们两人在这一期间内,还是少见面的好。你的苦衷我未始不晓得。因为你还是一个无瑕的闺女,和男人来往交游,于名誉上有绝大的损失,并且我是一个已婚之人,尤其容易使人家误会。所以你就用拒绝见我的方法,来防止这一层。第二,你年纪还轻,将来总是要结婚的,所以你所希望于我的,就是赶快把我的身子弄得清清楚楚,可以正式的和你举行婚礼。由这两层原因看来,可以知道你所重视的是名誉,其次是结婚,又其次才是两人中间的爱情。不消说我这一次见到了你,是很热烈的爱你的。正因为我很热烈的爱你,所以我可以丢生命、丢家庭、丢名誉,以及一切社会上的地位和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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