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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的法律讲堂观后感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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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观看这期节目,我受益匪浅,我打算继续观看法制类的节目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加我的社会阅历以便在将来走上社会时更好的保护自己免受伤害!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法律讲堂观后感,欢迎查阅。

法律讲堂观后感1

有一个五年级的同学,看上了他同桌的笔盒就趁他同桌不主义就把他同桌的笔盒给偷了。以法律的角度来看这虽然上一不算犯法,但是,做这些偷偷摸摸的事,是一种不良习惯,从小就有这些习惯,等长大了,就会成为盗窃行为的。

还有另一个例子:故意伤害他人:

就讲,在一个学校里,有两个同学是死对头,其中一个同学就很喜爱欺负另一个同学,那个同学受不了了,就回去告诉了他的哥哥听,他哥哥就说:“他打你几下,你就双倍的打回他。”第二天他来到学校,刚好在楼梯口,看到欺负他的那个同学,就用力的把他踹了下去,那个同学就滚了下去,手就断掉了。正因,那个同学是故意的,因此他务必要付医药费、精神损失费、车费……

经过这次的法律课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让我懂得了什么是法律,怎样才不会走上“不正之道”。

代孕是指代孕是指将受精卵子植入孕母-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俗称“借腹生子”。被代孕着与代孕人没有进行性行为。在本案中,胡艳萍是经过性行为生育的笨笨。这根本不贴合所谓代孕的含义。他们所签订的代孕协议也是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因此这份协议是无效的。

但是,我却对法官的判决有点质疑了。法院判决孩子由胡艳萍来抚养远每月付给胡艳萍生活费。先前付给胡艳萍的7万元算是给笨笨的抚养费。理由是孩子在哺乳期由母亲抚养更宜。但是我认为这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此刻笨笨就有一个单亲家庭,得到的是不完整的爱。若要判决,最好就是从最有利笨笨健康成长的方法解决,远有稳定的家庭,固定的收入,还有一个好妻子王静对笨笨就像是亲身的,更重要的是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判给远能让笨笨更好的生活。

夫妻之间确实就应坦诚相待,但是有时候的欺骗不是善意的吗?远也很难做啊,一个他很爱他的妻子王静,不想与她离婚。一方面他又难以应对父母。现实就是如此的残酷,熊掌与鱼永远都不能兼得。

法律讲堂观后感2

"婚前甜甜蜜蜜,婚后互相猜忌,离婚义无返顾,婚姻当成儿戏。"我这天看<法律讲堂>,讲了这样一故事:女模特小白,嫁给给了一级摄影师小丁。结婚之时,小丁送给小白所有的女孩子就应有的礼物,但是小白似乎还是不高兴,期望爱人能送给她一个让自己惊喜的礼物!小丁想了3天也没想出到底送什么礼物能让小白惊喜。突然眼前一本杂志的封面给了他启示。自己是有名的摄影师,能够帮妻子拍一套漂亮的裸照算做送给她的礼物,想想看,这个礼物必须会让妻子感到惊喜!于是第四天,小丁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妻子。起初,小白感到很难为情,不一样意!怎奈小丁说这个礼物只供我们两人欣赏,老公拍摄,又有什么不能够!于是小白答应了。小丁真不愧是个有名的摄影师,在他拍照的100多张照片中选中了10张最理想的做成了像册!两人都感到很满意!

浩浩乾坤拽不住人生的步履,茫茫苍穹怎奈何耐飞逝的光阴。转眼小白和小丁已经结婚3年了,激情过后,就是平淡如水是日子。小丁做摄影师工作,总免不了要常和漂亮的美女打交道。出门的时候,最忘不了的是摄影机,手机有时候就忘在家里。这一天,小丁忘在家里的手机不知是哪位美女发来了一条暧昧的消息,恰巧被小白看到了。她很生气。要小丁说清楚!小丁也记不住是谁在搞恶作剧。一时无法说清楚。小白不依不饶,跑回了娘家!小丁去丈母娘家陪罪,好说歹说,才把妻子接了回来。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时刻长了,小丁已经厌倦了去丈母娘家陪罪!这样小白就住在娘家不回来。过了半年,小丁提出离婚,小白也同意。好在两人也没什么财产,没房子,没汽车,存折上就一万多元钱,小丁说给小白做青春补偿费,两人就和平离婚了!

本来就应是相安无事。这一天,小白听邻居说有个摄影展很招认喜爱。一细问,是影展中有一组裸体照片,虽然对照片中的人头部分做了特殊处理,但还是吸引了许多观众。有许多人就是为了专程去看那组裸照。小白很震惊,想看个究竟。这一看非同小可,吓出一身冷汗!原来那组裸照正是当年小丁为自己拍的。怎样能在众目睽睽之下任人欣赏。她也顾不上难为情,把小丁告上了法庭,要求小白撤掉影展中自己的照片。但是小丁说自己有著作权,就是不撤。小白说他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两人针锋相对,对簿公堂。最后小白胜诉。正因法律规定:当著作权与肖像权发生在同一件作品时,要首先尊重肖像权!

这件事对小白来说虽然是胜诉了,但小白并不简单。正因她的人格受到了侮辱,她今后将怎样应对周围的一切!

因此我们说,做事要"三思"。在人生的道路上,一要自立,二要自尊。自立就是经济上自己自足,决不依靠于任何人。俗语说"爹有妈有不如自己有"。自尊就是不无端寻求刺激,耐得住平庸平淡。俗语说"平平淡淡才是真"。

法律讲堂观后感3

假期在家观看了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的播出的一期教育节目,本次节目主要讲述了透过网络骗婚诈婚来骗取钱财的真实案例。我在观看后受到了很大的震撼以及教育,尤其是其中一例的受害者是在校的女大学生,这就更加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收到的教育也更加深刻,在当今飞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下,许多不法分子诈骗的手段更加狡猾,愈发让人防不胜防:王小姐在上网聊天时结识了一名自称是台湾某行政助理的李某,两人一见如故王小姐迅速坠入爱河,随后王小姐提出了见面要求李某爽快的答应了,见面后,被英俊帅气的李某深深打动的王小姐愈发坚信这是两人的缘分,而在随后的相处中,李某渐渐显示出了本来的面目:两人约会、逛街、吃饭的钱全部是王小姐支付,但是处在热恋中的王小姐并没有太放在心上,认为两人之间不就应为了钱伤了感情,随后李某急急忙忙给王小姐打电话说弟弟在台湾出了车祸要回去料理但手头并不富裕,王小姐立刻给李某的银行卡内打去5万块钱,随着李某的离去,王小姐也闷闷不乐两人每一天在网上聊至深夜,三个星期后李某回来了并提出对王小姐用情之深,想要在大陆开一个公司定居这边和王小姐结婚,王小姐一听不禁心花怒放随后为李某的“公司”投入了10多万元,而这些钱又是王小姐向父母亲戚、同学朋友

借的,就在王小姐筹划着两人的完美未来时,李某提出回到台湾去了结一些经营问题之后就消失在了茫茫人海。过了几个月之后,王小姐才感觉到了事情的不对劲并报了警,在警方的发奋下将身在湖北某网吧的李某抓获。原来李某只是一名初中毕业后及四处打工为生的打工者并非经营台湾公司的大老板,以各种名义先后从王小姐处取得共计人民币15万元,随后即用来还赌债及挥霍。王小姐只是被他帅气高大的外表所迷惑了而已,最后付出了金钱及感情的代价。

无独有偶,身为某公司白领的张小姐也在一家婚恋网上结实了林某,林某自称为香港人,想找一名大陆的的贤惠妻子相伴一生,两人相识后林某对张小姐展开了感情攻势,在张小姐看来,在网上结识的男子并不可靠,因此几经试探询问林某一些香港的风土人情、人情世故、节日习俗、他的居住环境、公司状况等,林某不慌不忙的一一解答并传过来许多照片于是张小姐开始放下防备对林某的好感与日俱增,此时林某提出真心实意想和张小姐结婚,张小姐本来正因公司事务繁忙已是28岁的年龄,因此应对结婚的诱惑张小姐沦陷了,一段时刻后林某告诉张小姐说已经找好了人为其办理香港签证手续,张小姐与这位委托人见面后得知林某为了签证问题已经花费了28万,仍有35万尚未付清,张小姐大受感动之余毫不犹豫的给林某打去50万让他早日办成手续并装修一下房子,置办些家具等。而随着日子一天天流逝,林某也渐渐毫无音讯,但此时的林小姐仍不坚信自己被骗了,在亲友的再三催促下才报了案,后警方将林某抓获并证实他的真实身份是一名已婚农民,此刻在一个诈骗团伙里专职从事骗婚,将它抓获是他正在与另一名女士商谈结婚事宜。警方还在李某使用的电脑里搜出了一个叫做“秘籍“的文件夹,里面有“甜言蜜语大全”、“香港社会习俗大全”“香港地理位置大全等一些甚至像如果对方问你什么时你该如何应对的“秘籍”。更令人震惊的是所谓的委托人也是该团伙的一员,就是凭着这些“秘籍”,林某至今已经成功诈骗了多位女性,其中不乏像张小姐这样的白领人士。

最后一个案例则是一名年轻男子朱某在网上结识了一名自称是某大学研究生的陈某,两人在网上聊了一段时刻后朱某有些动心遂提出了见面的要求而陈某也爽快的答应了,从北京坐火车去了山东和朱某见了面,朱某对黑风衣、黑长发、黑丝袜、黑色高跟鞋的陈某十分满意立即带她去见了父母,但在随后几天的相处时刻里朱某发现陈某并不像她所说的年龄29岁,似乎岁数还要偏大一些,遂提出了分手的要求,不依的陈某与朱某打闹几次后竟向朱某泼了硫酸!致使朱某双目永久性失明。报警后朱某才了解到陈某根本不是所谓的女研究生,而且也不是所说的二十九岁,她的真实状况是一名53岁的无职业的单身妇女!因感情空虚才在网上寻找陌生男子,后因被朱某激怒向其破了硫酸。

这三个案例都于网络聊天有关,在如今上网聊天越来越普及的时候,有多少女大

学生正因社会阅历浅薄,不懂法律知识,警惕性不高而遭到骗情、骗钱甚至骗身!这样的案例越来越多,当网络普及后,学生成为了庞大的上网一族,如何远离不良信息,远离网络骗局,是我们学生尤其是女生面临的重要课题。这就不仅仅要求我们了解一些常见的诈骗防骗手段,更要端正自身的品德思想,加大学习思想政治的力度,认识到在当今信息产业高速发展的社会,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职业什么样的身份地位都能够透过网络来交友,这种省事省力省钱的方式的确给大家带来了便利,然而这种方式也带来也许多不利的影响,像网络婚姻诈骗就是利用谈感情或利用有些女性急于结婚的心理来进行诈骗,而且诈骗者大都身份地位社会地位高贵、长相帅气大方,我们千万要理智对待这类事情,务必持续清醒的头脑和明智的决定力不让这类骗局得逞,让自己受骗上当。

法律讲堂观后感4

这天,在电视节目《法律讲堂》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对年轻的夫妇王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四年共同买了新房子。正当两人家庭和事业都很顺意的时候,听说女方的父母家里的房子要动迁。虽然两人已经结婚四年了,但女方的户口却还在娘家,按政策规定未婚成年子女能够得到相应的动迁住房补贴。无奈她已经结婚了,无法得到这笔补偿。眼看一笔"不义之财"就要"不翼而飞",正当无奈之时,王先生"绞尽脑汁"想出了"良策"---"假离婚"。和妻子李女士一说,两人"一拍即和"。正因两人结婚以来感情一向很好,坚信"假离婚"也不会有什么"大碍"。

就这样,两人顺利的办理了"假离婚",为了能得到娘家的那份由动迁办发给的补贴,他们在办理假离婚的时候,将此刻两人的住房分到男方的名下。离婚后,两人还居住在一齐,和原来比也没什么变化。不久,他们就"如愿以尝"的领到了一份动迁补贴。此时,李女士想,目的到达了,能够办理复婚手续了。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王先生却提出要和别人结婚的要求,并且要求李女士搬出去。这可气坏了李女士。她怎样也弄不明白自己朝夕相处了四年的丈夫怎样说变心就变心了呢?而且是这样的绝情!他们但是大学的同学啊。相识也有八年之久了。

原来,王先生并不想背叛自己的妻子,事有凑巧。就在他们办理了"假离婚"的时候,王先生怎样也不会想到,他们公司新分配来的大学生林小姐,也是王先生的部下。自从到他们公司后,就十分仰慕王先生的才华和潜质,私下里喜爱上了他。也不知道她是怎样听说的王先生办理了"假离婚"。心想"机会"来了,就对王先生展开了猛烈的攻势。无奈,王先生也是正常的人,也有"七情六欲",经不住"糖果女孩"的"威逼"。虽然从良心上讲感觉对不住自己的妻子,但比较之下觉得还是和林小姐幸福得多。就狠下心来背叛了妻子。干脆连房子也占为己有,反正是有合法手续的。

这可苦坏了李女士,她一气之下将王先生告上了法庭。法庭经过调查审理,认为王先生的做法并不违法。直到这个时候,李女士欲哭无泪,追悔莫急。真是:为了贪图一时的小利,丢了丈夫和房子。还不止这些!

从这件事中我们还应当吸取这样的教训:

一。当你准备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的时候,要把问题的结果想清楚,不好只想好的一面,还要想到由此可能引发的不利的一面。

二。追求平淡的生活,在平淡中享受生活。

三。做人要脚踏实地,不好弄虚作假,无视法律,我们要尊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如果当初李女士不贪图小利,林小姐也就没有可乘之机,王先生还是她的好丈夫,这个家庭还会充满温馨幸福的。

法律讲堂观后感5

这次寒假我在家里看CCTV12里的《法律讲堂》。那天,他讲了一个“一筐鸡蛋惹出的祸”这个故事,我深有体会,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在一个农村里,有一位老奶奶,她和他的外孙子在一齐住,但对她的外孙子一点也不好,他的外孙子有空就去网吧看别人玩游戏,正因没钱奶奶也不给,因此只能看,有一次看见自家有好多鸡,就让他奶奶给他一只母鸡,让他自己养,但鸡蛋得给他,他奶奶同意了。这回他把母鸡下的蛋给卖了手里就有了一些钱,然后去网吧打游戏。他奶奶还有一个外孙女,是她最疼爱的,正因她只有一个外孙女,一次,外孙女放假到奶奶家来玩,这个孩子从小就被宠坏了,但发现她的哥哥不顺与她,她就想尽办法惩罚她哥,她发现她的哥哥对母鸡情有独钟,因此趁她的哥哥出去,她就指明让奶奶把他哥哥那只母鸡和母鸡下的蛋煮了,她哥哥回来看她又吃鸡腿又吃鸡蛋,而自己的母鸡没了很生气。一天,她去和小伙伴们赶集,结果跟伙伴们走散了,她哥哥刚好经过就说要带她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就带她去了后山一个山洞里,并那藤条把她绑起来,批评他了一顿,这就到了晚上,她哥哥去到山里找些吃的,她慢慢地挣开藤条,偷偷溜出去结果路上被马蜂蛰死,为这件事法院判了她哥哥6年有期徒刑。

从这件事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一、家长不能溺爱孩子。

二、网吧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害人了。我们不能沉迷于游戏当中。

三、不能摆“公主”、“皇帝”的架势。

四、不能因小事嫉妒。

五、不能加害于人。

六、不能晚上自己一人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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