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观点有: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
1、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它揭示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领域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推动事物发展。
2、质量互变是指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量变和质变相互转化的规律是事物发展普遍规律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引起质变,在新的质变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过程,如此循环往复,这就是量变和质变。
3、否定之否定是指肯定:保持事物存在的方面。比如人的优点,让一个人在其个人发展过程中起着积极推动作用。否定:促使事物向着对立面转化的方面。而缺点就会给人的发展造成阻碍。
唯物辩证法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比较突出的如恩格斯、列宁、托洛茨基、毛泽东等)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
唯物辩证法的定义
唯物辩证法,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比较突出的如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
唯物辩证法指出:“与万物普遍联系”和“按自身规律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从总体上揭示了世界的辩证性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各个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这两个基本特征的内涵和外延;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
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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