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在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它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多层次的状况,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实践证明,它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公有制基本内涵
在我国社会主义的现阶段,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指由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经济形式,是同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其他高度社会化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
集体经济:由部分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是与农业和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部门中社会化程度较低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在生产社会化和专业分工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下,各种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主要以入股的方式将生产要素组织起来,进行统一经营、按股分红并负有限责任的所有制经济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个人成分,并不改变其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国有经济成分和集体经济成分通过与其他所有制经济的融合,可以更好地发挥公有制经济凝结其他经济成分,形成规模经济效益,保证和促进公有资本保值增值的作用。
上一篇: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标志
下一篇:兴国之要立国之本强国之路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