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和发展,唯物辩证法试图回答的问题是世界的存在状态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世界存在的基本特征有两个:一个是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另一个是世界是永恒发展的。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与万物普遍联系”和“按自身规律永恒发展”。
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指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还指出:规律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是发展的必然趋势。规律具有客观性、稳定性、可重复性和普遍性。换言之,规律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既不能被人创造,也不能被人消灭,只要条件具备就一定要发生作用,所以必须尊重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有三条,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关于这三条基本规律的内在关系,一般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
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什么是联系?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联系的普遍性: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是一幅由种种联系交织起来的画面。其中没有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
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方法论)它要求我们,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联系的多样性: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事物的联系也是多种多样的。(方法论)它要求我们,要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