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知识都源于无知,一切无知都源于对知识的认知。 最根深蒂固的无知,不是对知识的无知,而是对自己无知的无知。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高一历史必修一知识盘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一历史必修一知识1
新时期的外交政策与成就
一、新时期外交的政策的调整
1、背景:
(1)国际:国际秩序中多极化趋势出现西欧和日本崛起,第三世界壮大,冲击两极格局
(2)国内:改革开放的需要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作重点转移。需要长期和平的稳定环境
(3)决策因素:提出新论断认识到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预测世界格局的多极化。
2、内容:
(1)对战争与和平问题看法的改变:1985年明确提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两大主题的论断。
(2)新时期独立自主外交原则具体表现为:不结盟政策。
3、影响:
(1)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安定的国际环境;
(2)促进了第三世界的发展壮大,成为提高中国国际地位、维护世界和平不可忽视的力量;
(3)促进了同中国建交的热潮。
二、活跃的多边外交
1、背景:
(1)国内:新时期外交政策的调整;综合国力的提高。
(2)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平与发展、多极化趋势的加强)
2、目的: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中发挥大国积极的作用。
3、主要活动史实:
(1)全面参与联合国事务:教科文组织;知识产权、裁军、恢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代表权。参与人权组织、原子能机构组织;积极参与联合国为何行动等。
(2)2000年9月,倡导五大理事国首脑第一次举行会晤。
三、推进新型合作组织
1、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2001年10月,中国上海成功主办了亚太经合组织第九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会议的主题是“新世纪、新挑战:参与、合作,促进共同繁荣”。
2、上海合作组织成立
(1)背景:面临共同问题:边境、民族分裂分子的分裂活动、边境贸易、边境资源的开发……
(2)合作领域:政治、安全、外交、经贸、文化等方面全面互利合作.
(3)主要活动:
最初,“上海五国”是一个讨论和解决边境地区加强军事信任与裁军的元首会晤机制。
(4)意义:上海合作组织的发展进程是当代国际关系中的一次重要外交实践,他丰富了
由中俄两国创始的以结伴而不结盟为核心的新型国家关系,它提供了以大小国家共同倡导、安全先行、互利协作为特征的新型区域合作模式,对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高一历史必修一知识2
民主政治的摇篮古代希腊
一、 蔚蓝色的希腊(希腊的地理自然条件)
1、地理位置:三洲要冲。影响:有利于吸取亚非文明。
2、三面环海:影响:有利于海外贸易,海外殖民活动等。(宽松自由、平等互利、探索进取等精神)
3、气候:地中海式气候。经济作物发达。
4、地形:多山,平原少。
影响:经济上:不利于农耕。政治上:城邦林立。
小结:地理自然环境为古希腊的民主政治的产生奠定了自然条件。
二、充满活力的城市国家(城邦的影响)
1、城邦的含义:即城市国家,以一个城市为中心,包括周围一些村落。
2、城邦的特征:
(1)政治上(基本特征):小国寡民,独立自治等。
(2)经济上:商品经济发达。
(3)文化上:思想文化异常繁荣。
3、城邦的影响:
(1)激发了公民的积极性。(公民积极性包括:参与城邦的公共事务、保卫城邦、建设家园等。)
(2)成为联系各城邦关系的纽带。(联系包括:相同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共同的遵守和信仰阿波罗神庙的神谕、共同参加奥林匹亚竞技会等)
(3)创造出异常繁荣的思想文化。(主要表现在:哲学、自然科学、历史学、戏剧、文学、雕、建筑、医学、竞技活动等。)
小结:城邦为古希腊的民主政治奠定了社会环境。
三、珍惜自由的希腊公民(怎样才会成为合格的古希腊公民)
1、公民的含义:希腊社会的主体阶层,是城邦政治的核心力量。
2、条件:祖籍本邦、拥有一定财产、自备武器作战、成年男性等。
3、权利及义务:
(1)权利:有权参与城邦的公共事务、城邦行政与司法事务等。
(2)义务:保卫城邦、建设家园等。
4、如何成为合格的公民(公民的基本要求)
(1)重视公民的参政素质的培养。
包括:书写、修辞、演讲、音乐和体育等方面的系统训练。
方式:公共教育、家庭私人教育等。
目的:培养一个合格的公民。
(2)珍视自由、平等;蔑视权威、个性张扬等。
(3)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原因:公民在城邦中可以获得尊严、荣誉和精神寄托等。
小结:公民是古希腊民主政治的主体和重要保障。
四、知识拓展:
1、地理自然条件不是古希腊民主政治的产生的决定性因素,发达的商品经济才是其根本因素。
2、现代公民意识:核心: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规则意识)等。
拓展:平等意识,独立人格公共精神自主、理性。
3、古代希腊与中国西周比较
居民构成 国家类型 政治体制 国家特征 经济方式 平民地位
古希腊 贵族、平民、奴隶 城邦 民主制 小国寡民 农耕为主 公民
中国西周 贵族、平民、奴隶 周、诸侯国 君主与贵族联合专制 大帝国 商品经济 臣民
高一历史必修一知识3
卓尔不群的雅典
一、雅典民主政治的奠基
1、背景:
(1)平贵矛盾突出。(表现在:富有的工商业者与贵族、平民与贵族之间的矛盾)
(2)梭伦当选为执政官。
2、奠基:索伦改革
(1)内容:
经济上:颁布解负令;鼓励发展工商业等。
政治上:按每年的收入多少把雅典公民划分为四个等级,规定不同等级享有的政治权利;规定四百人会议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设立最高法院——陪审法庭。
(2)原则:中立。
(3)评价:
积极:开启了雅典民主政治的进程;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广大平民和工商业者的权利,贵族势力受到一定的限制。
局限性: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
3、确立:克里斯提尼改革
(1)内容:(政治上)
划分十个行政区取代原来的四个血缘部落;五百人会议取代“四百人会议”,并对所有人开放;确定了抽签和轮值原则;组成十将军委员会;陶片放逐法等。
(2)评价:(意义、影响)
打破了部落贵族势力对政权的的控制,雅典国家正最终形成;标志着雅典民主制度的正式确立。
二、雅典民主政治的“黄金时代”(伯里克利改革)
1、背景:
(1)进入古典时代。(希波战争的胜利)
(2)雇工贫农地位提高、工商业民主派活跃等。
(3)民主派领袖伯里克利连任首席将军。
2、内容:扩大民主制
(1)扩大公民参政范围:除十将军外,所有官职向所有的公民开放,并都已抽签方式产生。每个公民都有发言权和表决权等。
(2)拥有三大民主政治机构: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陪审法庭等作为常设机构。
(3)制定津贴制度。目的是鼓励公民参与公共事务,是民主政治的一个保障。
3、评价:贵族的政治权力被削弱,奴隶制民主政治发展到顶峰。
三、雅典民主政治的得与失
1、失:
(1)范围:对广大奴隶专政的基础上,奴隶、妇女和外邦人被排除在民主之外。
(2)性质:原始的直接民主,只适用小国寡民的城邦。
(3)方式:抽签选举和轮流坐庄,可能导致国家权力滥用和误用。
(4)后果:沦为个人争夺权利的工具;“成也民主,败也民主”。
2、得:它是伟大文明的催化剂
(1)开西方民主政治之先河,为后来欧美资产阶级民主提供了思想基础。
(2)促成了雅典政治、经济和文化的高度繁盛。
四、知识拓展
1、雅典民主政治的主要内容:
(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公民,民主政治的主要机构是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和陪审团。
(2)公民大会是国家最高的权力机关。内政、外交、战争、和平、重要官员任免等一切国家大事,都由公民大会讨论决定。
(3)国家最高常设行政机关是五百人会议,负责处理日常政务,召集公民大会。
(4)陪审法庭是最高法院兼最高司法与监察机关,对公民大会的决议拥有最终审核权。
(5)国家一切官职,向各等级公民开放,国家官员由选举产生,各级公职人员实行“公职津贴制”。
2、为什么说伯里克利时代的民主政治发展到顶峰?
答案提示:公民已经不受财产的限制而享有比较充分的民主权利,其民主的广泛性和深入性在那个时代是独树一帜的。
高一历史必修一知识4
罗马人的法律
一、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罗马及其罗马法
2、习惯法
(1)含义:所谓的习惯法就是未经政府明确承认而被一般人接受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法律方式。
(2)特点: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3)影响:贵族垄断立法权并随意曲解法律以欺压民众。
3、背景:平民与贵族的斗争。
4、目的:限制贵族势力,维护广大平民的权益。
5、成文法:《十二铜表法》
(1)时间:BC449年。
(2)内容:法律的诉讼程序、债务、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宗教以及犯罪和刑罚等方面。
(5)评价:
积极:限制了贵族的专横,打破了他们对法律意识的垄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广大平民的利益。是古罗马成文法发展的起点。
局限:还保留了一些古老习俗,保留了某些维护贵族特权的不合理的法规。本质上是维护贵族利益。
二、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1、公民法:
(1)概念:从罗马共和国建立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公民法。
(2)特点:
适用范围:罗马境内的公民。
主要内容:侧重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而涉及个人财产关系等问题的私法规范则不够完善。
操作:程序繁琐、缺乏灵活、变通。
(3)意义:平民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空前提高;极大地提高了他们的爱国热情与参政的积极性。
2、万民法
(1)背景:罗马共和国变成了罗马帝国。原有的公民法已不再适应新的形势了。
(2)概念:在古罗马对外扩张的过程中,逐渐形成普遍适用于罗马境内各族人民的法律,即“万民法”。即罗马境内的国际法。
(3)特点:
适用范围:罗马帝国境内的所有各族人民。
主要内容:注重调解贸易以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
操作:简洁灵活、实用有效。
(4)意义:较好的理顺了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从而巩固了罗马政权,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帝国境内各民族的共同发展。
三、西塞罗与自然法精神
1、概念: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法律观念(人人平等、公正至上)。
2、提出者:西塞罗(自然法之父)
3、意义: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标志着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
四、罗马法的作用与影响
1、积极:
(1)既是调动罗马公民爱国与参政的积极性,也是古罗马政权巩固、社会稳定、帝国境内各民族共同发展的法律保障。
(2)罗马法又直接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现代法律的先驱。
(3)罗马法中所蕴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具有超越时间、地域和民族的永恒价值。
2、局限:(1)维护贵族利益;(2)也是其帝国走向衰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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