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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初中中考数学复习知识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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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初中中考数学复习知识点整理(8篇)

掌握中考数学重点知识点有助于大家更好的学习。在平时的学习中,大家对知识点应该都不陌生吧?知识点是指某个模块知识的重点、核心内容、关键部分。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学生初中中考数学复习知识点整理,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学生初中中考数学复习知识点整理

学生初中中考数学复习知识点整理篇1

三角形的重心

已知:△ABC中,D为BC中点,E为AC中点,AD与BE交于O,CO延长线交AB于F。求证:F为AB中点。

证明:根据燕尾定理,S(△AOB)=S(△AOC),又S(△AOB)=S(△BOC),∴S(△AOC)=S(△BOC),再应用燕尾定理即得AF=BF,命题得证。

重心的几条性质:

1.重心和三角形3个顶点组成的3个三角形面积相等。

2.重心到三角形3个顶点距离的平方和最小。

3.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重心的坐标是顶点坐标的算术平均,即其坐标为((X1+X2+X3)/3,(Y1+Y2+Y3)/3);空间直角坐标系——横坐标:(X1+X2+X3)/3 纵坐标:(Y1+Y2+Y3)/3 竖坐标:(Z1+Z2+Z3)/3

4.重心到顶点的距离与重心到对边中点的距离之比为2:1。

5.重心是三角形内到三边距离之积最大的点。

如果用塞瓦定理证,则极易证三条中线交于一点。

学生初中中考数学复习知识点整理篇2

实数与数轴

1、数轴: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称为数轴。

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是数轴的三要素。

2、数轴上的点和实数的对应关系:数轴上的每一个点都表示一个实数,而每一个实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唯一的点来表示。

实数和数轴上的点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相信上面对数学中实数与数轴知识点的内容总结学习,可以很好的帮助同学们对此知识点的巩固学习吧,希望同学们会学习的更好。

中考数学知识点之实数大小的比较

下面是对数学的学习中,关于实数大小的比较知识学习,希望同学们很好的掌握。

实数大小的比较

1、在数轴上表示两个数,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2、正数大于0;负数小于0;正数大于一切负数;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相信上面对数学中实数大小的比较知识点的讲解学习之后,同学们对上面的知识已经能很好的掌握了吧,希望同学们都能考试成功。

中考数学知识点之实数中的几个概念

关于数学中队友实数中的几个概念知识,我们做下面的讲解学习,相信可以很好的帮助同学们的学习。

实数中的几个概念

1、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1)实数a的.相反数是 -a; (2)a和b互为相反数 a+b=0

2、倒数:(1)实数a(a≠0)的倒数是 ;(2)a和b 互为倒数 ;(3)注意0没有倒数

3、绝对值:(1)一个数a 的绝对值有以下三种情况: (2)实数的绝对值是一个非负数,从数轴上看,一个实数的绝对值,就是数轴上表示这个数的点到原点的距离。(3)去掉绝对值符号(化简)必须要对绝对值符号里面的实数进行数性(正、负)确认,再去掉绝对值符号。

4、n次方根(1)平方根,算术平方根:设a≥0,称 叫a的平方根, 叫a的算术平方根。(2)正数的平方根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0的平方根是0;负数没有平方根。(3)立方根: 叫实数a的立方根。(4)一个正数有一个正的立方根;0的立方根是0;一个负数有一个负的立方根。

通过上面对实数中的几个概念知识点的内容总结学习,希望同学们都能很好的掌握上面的知识点,相信同学们会从中学习的更好的。

中考数学知识点之实数的分类

下面是对数学中实数的分类知识点的内容讲解学习,希望同学们对下面的知识点都能很好的掌握。

实数的分类:

1、有理数:任何一个有理数总可以写成 的形式,其中p、q是互质的整数,这是有理数的重要特征。

2、无理数:初中遇到的无理数有三种:开不尽的方根,如 、 ;特定结构的不限环无限小数,如1.101001000100001……;特定意义的数,如π、 °等。

3、判断一个实数的数性不能仅凭表面上的感觉,往往要经过整理化简后才下结论。

以上对数学中实数的分类知识点的内容总结学习,相信同学们已经能很好的掌握了吧,希望同学们考试成功。

初中数学三角形内角定理知识点讲解

以下是对数学中三角形内角定理知识的内容讲解学习,相信可以很好的帮助同学们对此知识点的巩固学习吧。

三角形内角定理

定理:三角形两边的和大于第三边

推论:三角形两边的差小于第三边

三角形内角和定理:三角形三个内角的和等于180°

推论1:直角三角形的两个锐角互余

推论2:三角形的一个外角等于和它不相邻的两个内角的和

推论3:三角形的一个外角大于任何一个和它不相邻的内角

通过上面对数学中三角形内角定理知识点的讲解学习,相信可以很好的帮助同学们对此知识的学习了吧,希望同学们都能考试成功。

初中数学平行定理知识点讲解

如果一组等距的平行线在一条直线上截得的线段相等,那么在其他直线上截得的线段也相等。

平行定理

平行定理:经过直线外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这条直线平行

推论:如果两条直线都和第三条直线平行,这两条直线也互相平行

证明两直线平行定理:

同位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内错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同旁内角互补,两直线平行

两直线平行推论:

两直线平行,同位角相等

学生初中中考数学复习知识点整理篇3

概率初步的有关概念

(1)必然事件是指一定能发生的事件,或者说发生的可能性是100%;

(2)不可能事件是指一定不能发生的事件;

(3)随机事件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件;

(4)随机事件的可能性

一般地,随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是有大小的,不同的随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有可能不同.

(5)概率

一般地,在大量重复试验中,如果事件A发生的频率会稳定在某个常数P附近,那么这个常数P就叫做事件A的概率,记为P(A)=P.

(6)可能性与概率的关系

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越大,它的概率越接近于1,反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越小,则它的概率越接近0.

统计初步的有关概念

总体:所要考查对象的全体叫总体;个体:总体中每一个考查对象.

样本:从总体中所抽取的一部分个体叫总体的一个样本.

样本容量:样本中个体的数目.

样本平均数:样本中所有个体的平均数叫样本平均数.

总体平均数:总体中所有个体的平均数叫做总体平均数.

统计学中的基本思想就是用样本对总体进行估计、推断,用样本的平均水平、波动情况、分布规律等特征估计总体的平均水平、波动情况和分析规律.

学生初中中考数学复习知识点整理篇4

角度制知识:用度(°)、分(′)、秒(″)来测量角的大小的制度叫做角度制。

角度制

角度制:规定周角的360分之一为1度的角,用度作为单位来度量角的单位制叫做角度制。

角度制中单位的换算。

角度制中,1°=60′,1′=60″,1′=(1/60)°,1″=(1/60)′。

角度制就是运用60进制的例子。

角度制中角度的运算。

两个角相加时,°与°相加,′与′相加,″与″相加,其中如果满60则进1。

两个角相减时,°与°相减,′与′相减,″与″相减,其中如果不够则从上一个单位退1当作60。

测量角的大小的另外一个方法,角度制与弧度制的换算。

主要把握180°=π rad这个关系式。

例如:1度=π /180 弧度30度转换成弧度值:弧度=30__π /180终边相同的角的表示β=α+k360°k属于整数。

知识归纳:除了角度制可以测量角的大小,还有一种——弧度制也可以测量角的大小。

学生初中中考数学复习知识点整理篇5

三角函数关系

倒数关系

tanα·cotα=1

sinα·cscα=1

cosα·secα=1

商的关系

sinα/cosα=tanα=secα/cscα

cosα/sinα=cotα=cscα/secα

平方关系

sin^2(α)+cos^2(α)=1

1+tan^2(α)=sec^2(α)

1+cot^2(α)=csc^2(α)

同角三角函数关系六角形记忆法

构造以"上弦、中切、下割;左正、右余、中间1"的正六边形为模型。

倒数关系

对角线上两个函数互为倒数;

商数关系

六边形任意一顶点上的函数值等于与它相邻的两个顶点上函数值的乘积。(主要是两条虚线两端的三角函数值的乘积,下面4个也存在这种关系。)。由此,可得商数关系式。

平方关系

在带有阴影线的三角形中,上面两个顶点上的三角函数值的平方和等于下面顶点上的三角函数值的平方。

锐角三角函数定义

锐角角A的正弦(sin),余弦(cos)和正切(tan),余切(cot)以及正割(sec),余割(csc)都叫做角A的锐角三角函数。

正弦(sin)等于对边比斜边;sinA=a/c

余弦(cos)等于邻边比斜边;cosA=b/c

正切(tan)等于对边比邻边;tanA=a/b

余切(cot)等于邻边比对边;cotA=b/a

正割(sec)等于斜边比邻边;secA=c/b

余割(csc)等于斜边比对边。cscA=c/a

互余角的三角函数间的关系

sin(90°-α)=cosα,cos(90°-α)=sinα,

tan(90°-α)=cotα,cot(90°-α)=tanα.

平方关系:

sin^2(α)+cos^2(α)=1

tan^2(α)+1=sec^2(α)

cot^2(α)+1=csc^2(α)

积的关系:

sinα=tanα·cosα

cosα=cotα·sinα

tanα=sinα·secα

cotα=cosα·cscα

secα=tanα·cscα

cscα=secα·cotα

倒数关系:

tanα·cotα=1

sinα·cscα=1

cosα·secα=1

圆的定理:

1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三点确定一个圆。

2垂径定理垂直于弦的直径平分这条弦并且平分弦所对的两条弧

推论1①平分弦(不是直径)的直径垂直于弦,并且平分弦所对的两条弧

②弦的垂直平分线经过圆心,并且平分弦所对的两条弧

③平分弦所对的一条弧的直径,垂直平分弦,并且平分弦所对的另一条弧

推论2圆的两条平行弦所夹的弧相等

3圆是以圆心为对称中心的中心对称图形

4圆是定点的距离等于定长的点的集合

5圆的内部可以看作是圆心的距离小于半径的点的集合

6圆的外部可以看作是圆心的距离大于半径的点的集合

7同圆或等圆的半径相等

8到定点的距离等于定长的点的轨迹,是以定点为圆心,定长为半径的圆

9定理在同圆或等圆中,相等的圆心角所对的弧相等,所对的弦相等,所对的弦的弦心距相等

10推论在同圆或等圆中,如果两个圆心角、两条弧、两条弦或两弦的弦心距中有一组量相等那么它们所对应的其余各组量都相等

学生初中中考数学复习知识点整理篇6

1.有理数:

(1)凡能写成形式的数,都是有理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正分数、负分数统称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注意:0即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a不一定是负数,+a也不一定是正数;不是有理数;

(2)有理数的分类:①②

2.数轴:数轴是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一条直线.

3.相反数:

(1)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我们说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0的相反数还是0;

(2)相反数的和为0a+b=0a、b互为相反数.

4.绝对值:

(1)正数的绝对值是其本身,0的绝对值是0,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注意:绝对值的意义是数轴上表示某数的点离开原点的距离;

(2)绝对值可表示为:或;绝对值的问题经常分类讨论;

5.有理数比大小:

(1)正数的绝对值越大,这个数越大;(2)正数永远比0大,负数永远比0小;(3)正数大于一切负数;(4)两个负数比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5)数轴上的两个数,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6)大数-小数>0,小数-大数<0.

6.互为倒数:

乘积为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注意:0没有倒数;若a0,那么的倒数是;若ab=1a、b互为倒数;若ab=-1a、b互为负倒数.

7.有理数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3)一个数与0相加,仍得这个数.

8.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1)加法的交换律:a+b=b+a;(2)加法的结合律:(a+b)+c=a+(b+c).

9.有理数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a-b=a+(-b).

10.有理数乘法法则:

(1)两数相乘,同号为正,异号为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2)任何数同零相乘都得零;

(3)几个数相乘,有一个因式为零,积为零;各个因式都不为零,积的符号由负因式的个数决定.

11.有理数乘法的运算律:

(1)乘法的交换律:ab=ba;(2)乘法的结合律:(ab)c=a(bc);

(3)乘法的分配律:a(b+c)=ab+ac.

12.有理数除法法则:

除以一个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注意:零不能做除数,.

13.有理数乘方的法则:

(1)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

(2)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注意:当n为正奇数时:(-a)n=-an或(a-b)n=-(b-a)n,当n为正偶数时:(-a)n=an或(a-b)n=(b-a)n.

14.乘方的定义:

(1)求相同因式积的运算,叫做乘方;

(2)乘方中,相同的因式叫做底数,相同因式的个数叫做指数,乘方的结果叫做幂;

15.科学记数法:把一个大于10的数记成a10n的形式,其中a是整数数位只有一位的数,这种记数法叫科学记数法.

16.近似数的精确位:

一个近似数,四舍五入到那一位,就说这个近似数的精确到那一位.

17.有效数字:

从左边第一个不为零的数字起,到精确的位数止,所有数字,都叫这个近似数的有效数字.

18.混合运算法则:

先乘方,后乘除,最后加减.

本章内容要求学生正确认识有理数的概念,在实际生活和学习数轴的基础上,理解正负数、相反数、绝对值的意义所在。重点利用有理数的运算法则解决实际问题.

体验数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生活实际的需要.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教师培养学生的观察、归纳与概括的能力,使学生建立正确的数感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师在讲授本章内容时,应该多创设情境,充分体现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地位。

学生初中中考数学复习知识点整理篇7

一. 不等关系

1. 一般地,用符号“<”(或“≤”),>”(或“≥”)连接的式子叫做不等式.

2. 准确“翻译”不等式,正确理解“非负数”、“不小于”等数学术语.

非负数:大于等于0(≥0) 、0和正数、不小于0

非正数:小于等于0(≤0) 、0和负数、不大于0

二. 不等式的基本性质

※1. 掌握不等式的基本性质,并会灵活运用:

(1) 不等式的两边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整式,不等号的方向不变,

即:如果a>b,那么a+c>b+c, a-c>b-c.

(2) 不等式的两边都乘以(或除以)同一个正数,不等号的方向不变,

即如果a>b,并且c>0,那么ac>bc, .

(3) 不等式的两边都乘以(或除以)同一个负数,不等号的方向改变,

即:如果a>b,并且c<0,那么ac

※2. 比较大小:(a、b分别表示两个实数或整式)

一般地:

如果a>b,那么a-b是正数;反过来,如果a-b是正数,那么a>b;

如果a=b,那么a-b等于0;反过来,如果a-b等于0,那么a=b;

如果a

即:

a>b,则a-b>0

a=b,则a-b=0

a

(由此可见,要比较两个实数的大小,只要考察它们的差就可以了.

三. 不等式的解集:

※1. 能使不等式成立的未知数的值,叫做不等式的解;一个不等式的所有解,组成这个不等式的解集;求不等式的解集的过程,叫做解不等式.

※2. 不等式的解可以有无数多个,一般是在某个范围内的所有数.

※3. 不等式的解集在数轴上的表示:

用数轴表示不等式的解集时,要确定边界和方向:

①定点:有等号的是实心圆点,无等号的是空心圆圈;

②方向:大向右,小向左

四. 一元一次不等式:

※1. 只含有一个未知数,且含未知数的式子是整式,未知数的次数是1. 像这样的不等式叫做一元一次不等式.

※2. 解一元一次不等式的过程与解一元一次方程类似,特别要注意,当不等式两边都乘以一个负数时,不等号要改变方向.

※3. 解一元一次不等式的步骤:

①去分母;

②去括号;

③移项;

④合并同类项;

⑤系数化为1(注意不等号方向改变的问题)

※4. 不等式应用的探索(利用不等式解决实际问题)

列不等式解应用题基本步骤与列方程解应用题相类似,即:

①审:认真审题,找出题中的不等关系,要抓住题中的关键字眼,如“大于”、“小于”、“不大于”、“不小于”等含义;

②设:设出适当的未知数;

③列:根据题中的不等关系,列出不等式;

④解:解出所列的不等式的解集;

⑤答:写出答案,并检验答案是否符合题意.

五. 一元一次不等式与一次函数

六. 一元一次不等式组

※1. 定义:由含有一个相同未知数的几个一元一次不等式组成的不等式组,叫做一元一次不等式组.

※2. 一元一次不等式组中各个不等式解集的公共部分叫做不等式组的解集.

如果这些不等式的解集无公共部分,就说这个不等式组无解.

几个不等式解集的公共部分,通常是利用数轴来确定.

※3. 解一元一次不等式组的步骤:

(1)分别求出不等式组中各个不等式的解集;

(2)利用数轴求出这些解集的公共部分,

(3)写出这个不等式组的解集.

两个一元一次不等式组的解集的四种情况(a、b为实数,且a

(同大取大;同小取小;大小小大中间找;大大小小无解)

第二章 分解因式

一. 分解因式

※1. 把一个多项式化成几个整式的积的形式,这种变形叫做把这个多项式分解因式.

※2. 因式分解与整式乘法是互逆关系.

因式分解与整式乘法的区别和联系:

(1)整式乘法是把几个整式相乘,化为一个多项式;

(2)因式分解是把一个多项式化为几个因式相乘.

二. 提公共因式法

※1. 如果一个多项式的各项含有公因式,那么就可以把这个公因式提出来,从而将多项式化成两个因式乘积的形式.这种分解因式的方法叫做提公因式法.

※2. 概念内涵:

(1)因式分解的最后结果应当是“积”;

(2)公因式可能是单项式,也可能是多项式;

(3)提公因式法的理论依据是乘法对加法的分配律,ab +ac=a(b+c)

※3. 易错点点评:

(1)注意项的符号与幂指数是否搞错;

(2)公因式是否提彻底;

(3)多项式中某一项恰为公因式,提出后,括号中这一项为+1,不漏掉.

三. 运用公式法

※1. 如果把乘法公式反过来,就可以用来把某些多项式分解因式.这种分解因式的方法叫做运用公式法.

※2. 主要公式:

(1)平方差公式:

①应是二项式或视作二项式的多项式;

②二项式的每项(不含符号)都是一个单项式(或多项式)的平方;

③二项是异号.

(2)完全平方公式:

①应是三项式;

②其中两项同号,且各为一整式的平方;

③还有一项可正负,且它是前两项幂的底数乘积的2倍.

※5. 因式分解的思路与解题步骤:

(1)先看各项有没有公因式,若有,则先提取公因式;

(2)再看能否使用公式法;

(3)因式分解的最后结果必须是几个整式的乘积;

(4)因式分解的结果必须进行到每个因式在有理数范围内不能再分解为止.

第三章 分式

一. 分式

※1. 两个整数不能整除时,出现了分数;类似地,当两个整式不能整除时,就出现了分式.

整式A除以整式B,可以表示成 的形式.如果除式B中含有字母,那么称 为分式,对于任意一个分式,分母都不能为零.

※2. 进行分数的化简与运算时,常要进行约分和通分,其主要依据是分数的基本性质:

分式的分子与分母都乘以(或除以)同一个不等于零的整式,分式的值不变.

※3. 一个分式的分子、分母有公因式时,可以运用分式的基本性质,把这个分式的分子、分母同时除以它的们的公因式,也就是把分子、分母的公因式约去,这叫做约分.

※4. 分子与分母没有公因式的分式,叫做最简分式.

二. 分式的乘除法法则

两个分式相乘,把分子相乘的积作为积的分子,把分母相乘的积作为积的分母;两个分式相除,把除式的分子和分母颠倒位置后再与被除式相乘(简记为:除以一个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

三. 分式的加减法

※1. 分式与分数类似,也可以通分.

根据分式的基本性质,把几个异分母的分式分别化成与原来的分式相等的同分母的分式,叫做分式的通分.

※2. 分式的加减法:

分式的加减法与分数的加减法一样,分为同分母的分式相加减与异分母的分式相加减.

(1)同分母的分式相加减,分母不变,把分子相加减;

(2)异号分母的分式相加减,先通分,变为同分母的分式,然后再加减;

※3. 概念内涵:

通分的关键是确定最简分母,其方法如下:

(1)最简公分母的系数,取各分母系数的最小公倍数;

(2)最简公分母的字母,取各分母所有字母的最高次幂的积,

(3)如果分母是多项式,则首先对多项式进行因式分解.

四. 分式方程

※1. 解分式方程的一般步骤:

①在方程的两边都乘以最简公分母,约去分母,化成整式方程;

②解这个整式方程;

③把整式方程的根代入原方程检验.

※2. 列分式方程解应用题的一般步骤:

①审清题意;

②设未知数;

③根据题意找相等关系,列出(分式)方程;

④解方程,并验根;

学生初中中考数学复习知识点整理篇8

1.把一个分式的分子与分母的公因式约去,叫做分式的约分.

2.分式进行约分的目的是要把这个分式化为最简分式.

3.如果分式的分子或分母是多项式,可先考虑把它分别分解因式,得到因式乘积形式,再约去分子与分母的公因式.如果分子或分母中的多项式不能分解因式,此时就不能把分子、分母中的某些项单独约分.

4.分式约分中注意正确运用乘方的符号法则,如x-y=-(y-x),(x-y)2=(y-x)2,(x-y)3=-(y-x)3.5.分式的分子或分母带符号的n次方,可按分式符号法则,变成整个分式的符号,然后再按-1的偶次方为正、奇次方为负来处理.当然,简单的分式之分子分母可直接乘方.

6.注意混合运算中应先算括号,再算乘方,然后乘除,最后算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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