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市全面落实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教育资讯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全面落实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全面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文件起草背景、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详细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
孙春兰副总理对武汉近视防控经验作出重要批示,并表示要大力推广,不断巩固武汉作为全国青少年学生视力健康管理示范区的创新成果。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印发的《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压实各方责任,推进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视力健康管理工作走深走实,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我市全国示范区创新成果,为全国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持续贡献武汉经验,有效降低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更好维护学生视力健康,市教育局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拟定了《武汉市全面落实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实施方案》,提请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
二、《实施方案》起草过程
市教育局征求了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团市委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并按照上述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经市司法局进行法制审核,表示此方案不属规范性文件,无法律方面的意见。其后,市教育局根据多方建议,再次对文稿内容进行了精简和修改完善,并按程序办文送审。
三、《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提出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保障,并附任务清单。
(一)总体要求是按照“教知识、管行为、防发生、控加深”的工作原则,构建和完善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责任共管体系和健康生态圈,运用综合防控网络和智慧化管理系统,推广全周期、全过程、全方位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服务,高效落实《考核办法》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总体目标,以防控近视为突破口,全面促进我市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
(二)工作目标:
巩固我市全国示范区成果,实现“四个全覆盖”,即: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监测建档全覆盖、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主要影响因素风险监控全覆盖、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行为监管全覆盖、全市智慧化视力健康管理学校创建全覆盖。
解读:武汉市作为全国青少年学生视力健康管理示范区,在市教育局组织、多学科专家指导下,在16年来的理论与实践中,探索出集视力健康教育、监测评估、综合干预、动态管理于一体全过程的视力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并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肯定。为更好地巩固示范区成果,需将武汉模式在全市15个区全面铺开,尽快实现“四个全覆盖”。
2022年—2025年,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基础上每年至少降低0.6个百分点,其中,近视高发区每年至少降低1.2个百分点。到2030年,实现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较好完成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目标任务。
解读: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工作及当下疫情干扰形势,特拟定以上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有七项:
一是切实抓好健康教育与行为管理。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与《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卫健部门要从儿童青少年0岁开始为其提供家长教育、社会教育,为0-6岁儿童提供视力健康基本公共服务。教育部门要落实好6-18岁在校学生的视力健康教育、近视监测、风险监控、不良行为监管等基本公共服务。严格落实国家“双减”等各项政策,要会同体育部门指导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推广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和校内体育项目。
二是积极改善学生用眼环境。视觉环境是学生视力健康的重要影响因素,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有计划地逐步优化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改善在校学生用眼环境、采光照明以及与学生身高相匹配的桌椅等基础设施。“大班额”现象会导致前后排距过近或过远,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要不断消除中小学校“大班额”等问题。
三是推进视力健康智慧化管理应用。武汉市创新机制,率先以教育为主体,学校为平台,依托市视防中心专业力量,指导学校按规范开展视力健康管理学校建设,将校保健室升级为智慧化学生健康管理校长工作室,解决专业人员不足与老师工作压力,为高效持续开展学校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并得到了市委统战部的支持与肯定。后期将以学生视力健康智慧化管理示范学校及校长工作室成功案例为带动,推进全市中小学校以及幼儿园学生视力健康智慧化管理学校建设全覆盖,高效实施全过程视力健康管理服务。
四是加强视力健康防治专业机构建设。根据《评议考核办法》要求,各地需“落实专门机构,强化专业保障”,武汉市视防中心是在市委、市政府关心下,为预防控制青少年视力低下而设立的视力健康管理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多年来,接受“武汉市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领导,在眼科、眼视光、流行病、妇幼卫生、营养卫生、心理卫生、教育与卫生管理等学科知名专家教授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指导下,配合卫生、教育等部门承担全市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后期,将继续由由市教育局采取“养事不养人”的管理机制,对该中心进行管理,保障全市学校学生视力健康管理技术指导与基本公共服务经费,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该中心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支持市视防中心市、区学校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公益服务点建设,推动其健康持续发展。团市委负责配合教育部门为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空间与环境。各区卫健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近视防控站点建设,落实本辖区0-6岁儿童视力早期监测、视力健康教育等工作。
五是扩大视力健康宣传教育。动员多方力量,提升全面视力健康管理意识,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争取政策和经费支持,通过行政手段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建设学生视力健康教育馆建设,开设家长课堂。在公共场所提升曝光率,营造良好氛围。近视防控抓早抓小,针对学龄前儿童,更加主动对其家长的健康教育;针对学龄期儿童,学校要充分发挥其教育职能,落实学校视力健康教育课,引导师生自主加强视力健康管理。
六是加强视力健康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与《评议考核办法》要求,由卫健部门负责0-6岁学龄前儿童眼保健与视力监测建档工作,学龄前儿童眼保健与视力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所建档案随学生入学实时转入教育部门学生视力健康智慧化管理平台;教育部门负责6-18岁学龄期学生的建档、日常动态监管等工作,建档覆盖率、准确率、反馈率达到95%以上。
七是加强视力健康管理市场监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近视矫治市场虚假宣传和伪劣产品;教育部门要杜绝商业和未经政府批准的机构重复入校监测,严控学生信息与监测数据外流,防止其干扰影响学生家长和扰乱正常教学秩序。鼓励社会为全体学生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视力健康管理服务,持续维护好学生视力健康。
(四)工作保障有3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要求以教育部门牵头,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专家委员会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市视防中心加大落实力度;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责,主动承担,形成合力,推动落实。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不仅财政部门要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经费纳入本级预算,提供政策、经费支持,还要卫健部门、教育部门,分别落实学龄前和学龄期学生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
三是严格考核评议。要求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工作纳入本区、本部门工作考核内容。由教育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建立专项督查督导机制,将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纳入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评估和教育现代化综合评价体系,并将考核结果进行排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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